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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意见:北京闲置公益用地可转为养老服务用地
2014-02-12 09:40: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北京在全国首个出台的区域性落实政策,16日民政部第一时间发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这期我们重点关注北京市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最新情况!

  今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后,北京在全国首个出台的区域性落实政策,16日民政部第一时间发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这期我们重点关注北京市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最新情况!

  10月16日,民政部网站刊发有关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政策文件,意见中提及,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可将闲置的公益性用地调整为养老服务用地。

  意见同时指出,新建居住区要根据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列入土地出让合同,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由开发商移交给民政部门统一调配使用。

  若老旧小区没有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不能满足需要的,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完成达标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不得挪作他用;同时,农村地区养老服务设施要纳入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依托行政村、较大自然村,充分利用农家大院、闲置校舍等建设托老所、老年活动站等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

  另外,文件还明确,将加大养老服务业投融资力度,设立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投资引导基金。充分利用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创业投资等方面的扶持资金以及医疗卫生资金、就业资金、社会保障基金等,发挥资金投入合力,采取投入资本金、直接补助、财政贴息、小额贷款、项目补贴、风险补偿金、参股产业基金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加速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支持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探索以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拓宽信贷抵押担保范围,探索信用担保等方式,加大对养老服务企业及其建设项目的信贷投入。拓展市场化融资渠道,支持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增强自身“造血”功能。

  据了解,北京市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2013年建设用地计划为100公顷。同时,老服务设施用地将享受土地划拨、协议出让、招拍挂等政策。

  数据显示,在北京2000万常住人口中,60岁以上人口数约270万,占13%。测算数据表明,北京市每天有超过400人迈入60岁,北京全市老年人口正以每年15万的速度增长。

  来源: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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