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关于征求行业标准《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建标标函[2016]218号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现征求由北京建工建筑设计研究院和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牵头起草的行业标准《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见附件)意见,请于2016年12月17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第一起草单位北京建工建筑设计研究院。
联 系 人:李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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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6年11月18日
《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下载地址:
http://www.mohurd.gov.cn/wjfb/201611/W020161122024304.doc
前 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 169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4.场地和总平面;
5.建筑设计;
6.建筑设备。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增加和补充了总则的内容;
2.增加了术语;
3.增加了基本规定;
4.增加和补充了场地及总平面中的有关技术内容和规定;
5.增加和补充了建筑设计中的有关技术内容和规定;
6.增加和补充了建筑设备中的有关技术内容和规定,新增了建筑智能化的有关技术内容和规定。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北京建工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建工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邮编100044)。
本规范主编单位:北京建工建筑设计研究院
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北京建筑大学
总后勤部建筑工程规划设计研究院
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中石化吉林石化公司松花湖疗养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 ××× ×××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 ××× ×××
目 次
1 总 则 1
2 术 语 2
3 基 本 规 定 4
4 场地和总平面 5
4.1 场地 5
4.2 总平面 5
5 建 筑 设 计 8
5.1 一般规定 8
5.2 疗养用房 11
5.3 理疗用房 12
5.4 医技门诊用房 15
5.5 公共活动用房 15
5.6 管理及后勤保障用房 16
5.7 安全通行与疏散 17
6 建筑设备 18
6.1 给水排水 18
6.2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18
6.3 建筑电气 20
6.4 建筑智能化 21
附录A 疗养用房组成部分使用面积参考指标 23
附录B 理疗用房组成部分使用面积参考指标 24
本规范用词说明 25
引用标准名录 26
附:条 文 说 明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