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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老龄办:开展加强老年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
2017-02-02 19:37:48   来源:   评论:0 点击:

2017-01-18 养老那些事儿

 

  近日,全国老龄办下发《关于开展加强老年人防范网络电信诈骗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决定自1月15日至5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 “谨防电信网络诈骗,提高老年人防骗意识”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通知指出,近年来,以虚假信息诈骗为代表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来势凶猛、愈演愈烈,严重扰乱正常生活秩序,危害老年人财产安全,成为影响老年人安全感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开展加强老年人防范网络电信诈骗宣传教育活动,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要求,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老年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切身利益。

  通知要求,各地老龄办要充分认识开展加强老年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履行综合协调职能,认真做好组织实施,结合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等重大节日,充分发挥公安、司法等部门职能优势,采用多种方式增强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吸引力,形成全社会关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重视提高老年人防骗意识。宣传教育活动要面向基层、面向农村、因地制宜、注重实效,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把活动重点放在维护广大老年人的切身利益上,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扎实开展,让老年人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的关怀和温暖。

  通知强调,大力宣传近年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主要做法和取得成效;重点反映当前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作案手段,以各种名义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集中宣传识别常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方法,需采取的防范措施、注意事项等;突出宣传老年人受被骗后,应该采取的补救措施、报案渠道和举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线索的方式等。

  据了解,全国老龄办近年来在加强老年人防范诈骗宣传做了大量的工作,2014年联合公安部编写了《中国老年人防诈骗指南》,各地老龄办每年在“老年节”、“敬老月”期间,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向老年人普及防范和辨别常识,并开展老年人法律维权和法律援助服务行动,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此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是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进一步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的又一重要举措。(国际在线)


全国老龄办关于开展加强老年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老龄办,各计划单列市老龄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龄办:

  近年来,以虚假信息诈骗为代表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来势凶猛、愈演愈烈,严重危害老年人财产安全,扰乱正常生活秩序,已成为影响老年人安全感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广大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切身利益,全国老龄办决定开展加强老年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精神为指导,利用多种形式、多条渠道、多项措施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老年人的防骗意识和能力,自觉抵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积极检举揭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线索,推动建立加强老年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营造老年人幸福晚年生活的氛围。

  二、活动主题

  “谨防电信网络诈骗,提高老年人防骗意识”。

  三、时间安排

  2017年1月15日至5月31日,有条件的地区可酌情延长活动时间。

  四、宣传重点

  贯彻落实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精神,大力宣传近年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主要做法和取得成效;重点反映当前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作案手段,以各种名义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集中宣传识别常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方法,需采取的防范措施、注意事项等;突出宣传老年人受被骗后,应该采取的补救措施、报案渠道和举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线索的方式等。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老龄办要充分认识开展加强老年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充分履行综合协调职能,充分发挥公安、司法等部门职能优势,充分调动“敬老文明号”窗口单位、老年大学(学校)、城乡社区老年协会的积极性,及时制定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明确分工,协调行动,认真做好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扎实开展。

  (二)创新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结合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等重大节日,积极创新宣传形式,采用多种方式增强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吸引力,形成全社会关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重视提高老年人防骗意识,共同参与营造老年人幸福晚年生活的氛围;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微信、微博、宣传栏等传播平台的作用,通过宣传短片、公益广告、图书、海报、标语等形式多渠道发布提示通告和辨别常识;要广泛组织专业机构、学术团体等,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发放科普资料,开展咨询等形式向老年人普及防范和辨别常识;要深入社区、乡镇、公园、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组织好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好老年人法律维权、法律援助服务,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面向基层,注重实效。各地老龄办要把宣传教育活动的着力点放在基层,面向社区,面向农村;要以提高老年人的防骗意识和能力、有效减少案件发生为导向,因地制宜,注重实效;要把活动重点放在维护广大老年人的切身利益上,扎扎实实为老年人排忧解难,真真切切让老年人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的关怀和温暖。

  全国老龄办已将统一设计的宣传海报上传官网,供各地下载制作,并将在官网开辟宣传专栏,实时反映各地的阶段性成果。各省(区、市)老龄办要认真收集整理本地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将有关工作措施、动态和成效及相关图片、视频等资料报全国老龄办宣传部。

  联系人及电话:李伟旭 010-58122106

  专用邮箱:liweixu@cncaprc.gov.cn

       全国老龄办

      2017年1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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