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健联盟!
首页 > 运营模式 > 正文

探索实行医养结合养老模式
2014-02-13 14:45:06   来源:   评论:0 点击: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老有所养”是中国梦的重要构成。为此,要创新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加快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解决社会化养老问题,让人民群众真正实现“老有所养”。

  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2013)报告,2012年我国老年人口数量达到1.94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4.3%,2013年老年人口数量将突破2亿大关,达到2.02亿,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4.8%,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另据《全国城乡失能老年人状况研究报告》,2010年末全国城乡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约3300万人,占总体老年人口的19%。到“十二五”期末,我国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将达4000万人,其中完全失能老年人达1240万人左右,占总体老年人口的6.05%。由于缺乏长期照料护理资源,我国失能、半失能老人的长期照护,成为困扰千万家庭,影响养老事业发展的社会问题。近期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

  “医养结合”是一种有病治病,无病疗养,医疗和养老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其优势在于整合养老和医疗两方面的资源,提供持续性的老人照顾服务。它通常由专业护理人员照顾老人的健康生活起居,同时提供生活照料和临终关怀服务。这种养老模式可以让老年人既不长期占用医院病床,又能满足老人对老年病漫长护理的需求。从市场需求看,来自原国家卫生部的调查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中,慢性病发病率为53.9%,是调查人群平均水平的4.2倍,人均患有2至3种疾病。老年慢性病患者伴随着机能老化,常涉及身、心、精神健康和社会等多方面问题。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自然病程长,需要持续的、综合的医疗康复护理服务。庞大的慢性病老年群体,对医疗卫生保健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都带来巨大的挑战,对长期护理服务模式提出了新的需求。从市场供给看,随着卫生体制深化改革,二级以下中小型医院普遍遭遇生存困境。一些乡村卫生院、城乡社区医院等初级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低、医疗设备闲置、医护人员工作量不足和薪酬不高等问题十分突出。如果能让这些中小医院部分地转制为具有养老功能的医疗机构,每年腾出一部分病床用于养老服务,将极大缓解养老机构和医院床位供给缺口问题,提升养老照护服务功能。整合并统筹医养服务资源,既提高了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又降低了养老院的建设成本,还能极大改善老年人的健康状况,提高老人的生存质量,一举多得。目前我国已经有一些地区开展医养结合模式的探索,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当前,“医养结合”模式的主要障碍在于无论是医疗机构的改制或养老院服务项目的拓展,普遍遭遇发展建设资金不足的难题。不能获得医疗机构身份、不能纳入医保定点单位,则影响了众多养老院转型为医养机构。缺乏老年医疗护理专用人才,成为养老机构和医疗护理机构面临的共同难题。鉴于此,笔者提出以下几点思考和建议:

  首先,政府需要转变观念,认识到医院和普通养老院中间,应该有一个医疗和养老相结合的过渡地带。能够自理的老人可以居家养老,或选择入住普通养老院,而一些无法自理或半自理的老人,则可以选择医养结合的机构。要从政策和资金上积极鼓励扶持“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鼓励有条件的社会医疗单位创办医疗康复相结合的养老机构。鼓励养老机构在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前提下,经审查批准后内设医疗机构,实现“医养合一”。不符合内设医疗机构规划、标准的养老机构可以根据“就近原则”,与附近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合作,按程序将老人转诊,并派出专业的生活护理员陪同。符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设置基本原则、条件的城乡养老机构,经审查批准后可内设养老型医疗服务机构,并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范围和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目前我国养老机构由民政部门管理,居家养老服务由老龄委主办,医疗事业由卫生部门主管,分而治之的格局造成医疗和养老资源相互阻隔,难以做到互惠互利、优势互补,老人的医养问题得不到有效保障。因此,相关部门应加强合作,协同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建立统一完善的养老和医疗服务标准,规范医疗护理行为,保障老人的养老和医疗需求。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实施卫生准入、民政扶持、医保定点等扶持政策,由卫生部门批准“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成为有医疗资质的机构,由民政部门确认其非营利性并纳入医保。这样既解决老人的医疗和护理难题,又减轻了老人及家属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同时还能促进养老行业护理水平的提高和老年医疗康复产业的发展。

  其次,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长期照护服务体系的建立需要老年人经济支付能力的支撑,有赖于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我省可从现在开始加紧研究和探索制定区域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可在发达地区和城市先行试点,摸索经验,先从商业保险起步,待成熟后再逐步向社会保险转型,最终成为社会保险的一项重要险种。

  再次,加强照护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专业的医疗护理服务,是老年人获得高品质晚年生活质量的保障。当前专业照护人才的培养问题尚未得到足够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有时间周期,如果不能从当下就开始筹划,那么即使有了充足的资本投入、健全的法律保障,人力资源的短板依然会让健康养老事业成为一个漏水的桶。目前,全国最少需要1000万名养老护理员。现实情况却是,全国老年福利机构的职工只有22万人,取得养老护理职业资格的也不过2万多人,不仅与我国几千万名失能老人的潜在需求相距甚远,而且由于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偏低,其专业水平、业务能力、服务质量,都无法满足老年人的护理需求。医疗养老服务是一种专业化的特殊服务,需要具有护理背景的专业人员。调查显示,缺乏高素质、专业化的护理员队伍是目前制约养老机构发展的共同问题。因此,开展多层次的养老护理教育势在必行。可在中高等护理教育中增设老年护理学科,培养专业护理人才,并通过提高专业护理人员的待遇和地位,吸引更多专门人才从事养老护理工作。利用高等院校和医疗机构的资源,对社会护理人员进行在职培训、岗位等级培训,提高服务技能。随着养老护理服务的普遍开展,还必须重视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孝”文化教育。

  作者为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建设研究所所长、教授

  ---------------------------------------


相关热词搜索:探索 实行 结合

上一篇:乐居模式:让社区小型养老机构遍地开花
下一篇:从兴业农村幸福院看养老“新模式”的实践

分享到: 收藏
评论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