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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新常态下的养老服务
2015-12-23 15:51:37   来源:   评论:0 点击:

当经济进入新常态运行状态时,在中央及各有关部门的促进下,养老服务亦开始进入了新常态的发展阶段。一些专家学者称,当前是养老服务发展的最佳时机,养老服务发展的春天即将来临。

  当经济进入新常态运行状态时,在中央及各有关部门的促进下,养老服务亦开始进入了新常态的发展阶段。一些专家学者称,当前是养老服务发展的最佳时机,养老服务发展的春天即将来临。

  新常态的主要标志,可能有这样几个方面:

  其一:养老服务已被列入服务业发展的主要项目,成为推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其二:养老服务列入了建成小康社会的紧迫战略任务,成为事关全体国民幸福生活的重要内容;其三:国务院及各级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推进了养老服务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其四:社会各界包括一些大型企业纷纷渉足养老服务领域,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心养老服务发展的新格局。

  切实做好新常态下养老服务发展的各项工作,一定会涉及许许多多的规划方案,需要落实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当前应该先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首先,在思想上,要进一步强化养老国家战略意识。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文件中指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紧迫任务,有利于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我们要贯彻文件精神,阐明养老服务国家战略发展的重大意义,使其成为全社会的自然意识。尽快把养老服务的有关精神渗透到各部门发布的各项相关政策之中,使其成为各有关部门的自觉行动。通过广泛教育宣传,让为老服务成为公民个人日常生活的自我习惯。

  其次,在理念上,要坚持养老福利服务的公益性质。在服务人群、职能定位、政策扶持上要厘清福利养老与商业养老界限,确保福利养老政府主导、保障基本、服务平民的指导思想。

  开展公办养老机构的改制中,尤其要确保政府的兜底职能,切不搞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保障老年人安全养老。当各种养老地产蜂拥而起的时候,我们更要保持清醒头脑,绝不混淆养老地产与养老福利服务的区别,让绝大部分老年人养得起、养得好。

  再次,在方法上,要重塑区域性的养老服务构架。社区是开展养老服务的重点,在新常态下,需进一步加强与构筑区域性的养老服务构架。

  可在区县、街镇两级,建立养老服务具体事务办事机构,让老年人养老有一个可托付的组织。机构可招募民间组织,也可梳理现有各类涉老组织后予以委托。

  要强化街镇养老机构功能,由政府投入,规定每个街镇必须按老年人口比例,设置规定面积与床位的养老机构。同时,赋与街镇养老机构中心院职能,加强对区域内其他民办养老机构的业务指导(超大型机构可由区县院指导),并为家庭养老提供各类支撑与服务;还可增强其功能,为居家养老服务给予链接帮助。

  还应搭建好社会组织运行平台,帮助社会组织“落户”社区、接上“地气”,更好地为老年人开展形式多样、“雪中送炭”的专业服务,逐步减少、杜绝形式上的“为老服务”。

  最后,在路径上,要完善养老服务社会化运行机制。充分利用公共网络、媒体等,形成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布机制。比如可将每年养老床位建设任务在网上招标;也可将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对象条件在网上公布,符合条件者可自行申请;更可将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考评等相关信息,在网上发布。通过各类社会宣传载体的广而告之,扩大养老服务的影响,提高其效率,增加工作透明度。

  借鉴国外养老服务大都由民间组织运行的有益经验,通过政策倾斜等,孵化一批专业性强、行业经验丰富、有一定规模的集约化养老服务民间组织,创新养老服务机制,促进养老服务质的变化与发展。

  通过制订政策、培育队伍,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养老服务“第三方”评估监督体系,改变目前基本以“体内运行”为主的状况,以推进养老服务的规范运行。

  新民晚报 文/任炽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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