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江西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正式出炉,到2020年,我省将新建和改扩建养老服务设施1.1万余个,新增床位35万多张,每千名老人床位数将达到58.1张。努力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服务格局,逐步实现让老年人安享晚年。
【现状】
每32位老年人抢一张养老床位
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自2005年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以来,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需要照料的老人比例逐年攀升。而社区养老服务和养老机构床位严重不足。同时,随着“二孩”政策的放开,未来老年人数量还将继续增加。
此外,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缺乏整体性和连续性,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现有的养老设施简陋、功能单一;政府扶持力度不够和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数据
截至2014年
●60岁以上老年人为610万人
●占总人口数13.45%。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6430个
●各类养老机构1781家
●养老床位19.3万张
●含民办养老机构172家,床位3万张
●每32位老年人抢1张养老床位
预计到2020年
●60岁以上老年人将超700万人
●每年净增20多万人
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由三部分组成
居家养老
涵盖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服务功能,以上门服务为主要形式。对身体状况较好、生活基本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家庭服务、法律服务等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的高龄、独居、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家务劳动、家庭保健、辅具配置、送饭上门等服务。
机构养老
包括老年养护机构和其他类型的养老机构,主要为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提供专门服务,实现集中居住、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服务功能,满足老年人的穿衣、吃饭、如厕、洗澡、室内外活动等日常生活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帮助老年人恢复生理功能或减缓部分生理功能的衰退。
社区养老
是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支撑,具有社区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支持两类功能,主要面向家庭日间暂时无人或者无力照护的社区老年人提供服务。在城市,结合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增加养老设施网点,打造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在农村,以乡镇敬老院为基础,建设日间照料和短期托养的养老床位,向留守老年人及其他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老年食堂、短期托养、配餐等服务。
2011以来,全省各级政府支持养老项目建设累计投入资金超过30亿元,带动社会资金超过10亿元。
【规划】
5年建1.3万个社区居家养老站
数据
要求到2020年
●全省建成1.3万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
●其中,城镇社区3000个、行政村1万个
●覆盖100%城市社区、90%以上乡镇、60%以上行政村
●每个设区市本级建成1所床位数不少于500张的护理型养老机构
●每个县(市、区)建成1所以上床位数不少于300张的综合性养老机构
●每个乡镇建成1所以满足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需要为主的敬老(光荣)院。
预计到2020年
●将新建和改扩建养老服务设施1.1万多个,规模达1300多万平方米
●新增床位35万多张,每千名老人床位数将达到58.1张
新建养老项目造价1000元~2000元/㎡
服务人口1~1.5万人
总建筑面积不少于750平方米
服务人口1.5~3万人
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85平方米
服务人口3~5万人
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600平方米
原则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建筑面积按以下标准进行规划。
机构养老建设项目按床均综合建筑面积35~50平方米规划建设,政府托底类项目设区市本级项目总规模控制2万平方米以内,县级项目总规模控制在1.5万平方米以内。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新建类单方造价按每平方米1500元测算,改建类按每平方米1200~1000元进行测算。机构养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类单方造价按设区市级每平方米2000元、县级及以下每平方米1500元测算;改建类按设区市级每平方米1500元、县级及以下每平方米1200~1000元进行测算。
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实施老年护理补贴
为保障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我省将加大资金投入。公办养老机构保障所需建设、运营经费,需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建立动态保障机制。增加对养老服务企业及其建设项目的信贷投入。积极探索采取直接补助或贴息的方式,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建设专业化的养老服务设施。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实施老年护理补贴、护理保险,增强老年人对护理照料的支付能力。支持建立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构建养老服务行业风险合理分担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规范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文/江南都市报记者陈文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