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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大刘维林:政府投钱养老就要有效益
2016-01-26 09:58:28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拿托老所床位补贴,一个小屋里支三四张养老床位,进屋都插不进腿;为了养老床位达标,有的区到其他区买楼建养老床位,里头住着外地老年人……

  为拿托老所床位补贴,一个小屋里支三四张养老床位,进屋都插不进腿;为了养老床位达标,有的区到其他区买楼建养老床位,里头住着外地老年人……在昨天下午东城团分组审议时,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刘维林批评养老的“面子工程”,政府投钱就要有效益,用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做养老做不好。而针对本市将探索子女“带薪”护理父母一事,刘维林解释,这并非鼓励“赡养父母还得先给孩子钱”这种观念,只是政府对在家护理老人的子女的一点补贴,与孝顺父母的传统不冲突。

  3000多家托老所无人上门

  刘维林全程参与了《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起草工作,可谓是养老的专家。去年5月《条例》开始实施后,人大同步开展了执法检查。在检查的过程中,刘维林越来越觉得,用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做养老做不好。人们长期认为养老是福利,政府给钱给物就行了。但实际上,北京老年人近300万,每年增加18万人,这不仅是民生问题,还是社会问题。

  “社区的托老所日间照料机构都是街道社区找块地支起来床,工作人员兼职做,效果并不好。”刘维林表示,北京3000多家托老所基本上没什么人过来,成了摆设。小餐桌也是3000多家,跟小饭馆签协议给补贴。让老年人到那里就餐,但是饭菜质量不保证,刮风下雨老年人又去不了,特殊化用餐需求根本做不到。“政府投钱就要有效益,应该建立市场化机制,真正解决老人的实际需求。”

  为拿补贴小屋里塞满养老床

  刘维林说,建一个100人以上的养老照料中心,政府一次性给450万元的补贴。但有的养老照料中心建了好几年了,仍然没发挥作用。“社区的有些托老所,政府也给了补偿,有些企业为了拿到这笔钱,在一个屋子里支三四张床。”刘维林在检查中发现,年轻人想进屋都插不进去腿,老年人根本没法在里头住。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问题?刘维林说,因为政府的补贴没有补给人,补的也不是服务,补的是床腿,只要支起这张床来,满足了指标要求就算达标。市里给区里下达养老床位指标,有的区没有地方建养老机构,没法满足床位指标的要求,就到别的区买一栋楼,弄进去200张床位,养着很多河北和其他省市的老年人,没解决本区失能、高龄、三无老人的养老问题,但是仍然达标了。因此,按传统的思维观念,传统的体制机制,不可能建起社会化的服务体系。

  带薪护理和孝顺父母不冲突

  有人提出,北京研究居民居家养老子女带薪护理政策,这样会鼓励人们形成“赡养父母还得先给孩子钱”的观念,与孝顺父母的传统道德有冲突。对此,刘维林解释,在北京之前,南京等地已经开始了这方面的探索,有的地方是针对“4050”人员,主要是下岗职工,本身也赋闲在家,照料护理父母政府适当给一些补贴鼓励。“北京在探索中也会出台详细规定,这不是要混淆子女的孝顺父母责任。两码事,家庭有老人的,子女自愿担负护理老人职责,政府给补贴就相当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意思,补贴并不见得多,主要起到鼓励作用”。

  而谈到居家养老护理员的培训,刘维林则提出,养老护理是很专业的事,并不是普通家政人员可以掌握的,专业的培训非常有必要。老人的子女如果承担着赡养老人的责任,也应该参加培训,掌握专业技能。

  原标题:政府投钱养老就要有效益

  北京晚报记者 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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