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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使用一张“天安门”图片,我们被索赔16700元!
2019-08-28 14:53:03   来源:   评论:0 点击:

养老那些事儿4月13日首先,小编申明:我们尊重知识产权,尊重版权,但我们坚决反对设置陷阱,利用版权图片钓鱼,来获取收益,这是变相打动
养老那些事儿 4月13日

首先,小编申明:我们尊重知识产权,尊重版权,但我们坚决反对设置陷阱,利用版权图片钓鱼,来获取收益,这是变相打动!这种行为,以视觉中国为代表,打着著作权的旗号四处维权、诉讼,来获得收益。

 

更为过分的是,它们居然还把国徽、国旗都纳入自己囊中,拿来出售,其行为连共青团中央都看不过去了:

 

 

而小编,居然因为一张天安门城楼的照片,被人索赔16700元!天安门城楼!是天安门城楼!天安门城楼!在小编管理的“养老那些事儿”,重大政策发布,习惯性地使用配图天安门城楼,但某一天,因为使用一张天安门城楼的照片,被人索赔16700元!16700元!16700元!从此以后,小编使用的天安门城楼的照片,都是自己或者同事去现场拍的!我们自己拍的,就象今天这一张,也是我们自己去现场拍的照片!也曾经有养老圈的朋友提出来,“养老那些事儿”的配图比较少,我们怕呀,一张图片就被索赔16700元,我们赔不起啊!

 

因为,不仅天安门城楼、连毛主席、国旗、国徽都成了某些人的版权了,我们真的很害怕!关键是,这种行为,居然还被判是合法的,合法的,合法的!

 

视觉中国对于伟大领袖的图片页面“价格提示”显示,“用于内文不低于500元,整版跨页不低于1000元,杂志封面不低于1500元,商业使用价格另议。”

 

哪一天,很可能,因为使用了伟大领袖的照片,结果却被一家公司给告了,让你赔16700元!人民的领袖,是人民的领袖,不是某些公司的!

 

回顾一下开始的时候,小编遇到的事情,是这样的:2015年1月22日,小编在用了一张天安门广场的照片,该照片的首次发表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2015年11月25日,通过河北保定某公证处取证。然后,2017年,我们被告上法庭,被法院判赔!这是典型的钓鱼图片,然后通过取证诉讼来获得赔偿。就是这一张天安门城楼的照片,与此关联的内容是一条住建部的政策信息,其中无任何广告,而且页面浏览量只有25,最后据理力争,因为一张天安门城楼的照片!仍然被判赔3200元!这也让小编想起北京那个骗老人“以房养老”的案例,作案人通过公证、通过精心策划,来围猎老年人,而涉案的老年人,连通过法律讲理的机会都没有!最后还是政府出面,整治公证处,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我们希望此次视觉中国的事件,能够促进图片版权保护的有序开展,而不是通过设计,钓鱼等方式来获取收益!相信很多朋友都被索赔过!希望法院能够更加全面客观的看待这个事件,能够出台更加符合有利于保护公正、保护版权的措施,而不是让法律沦为被利用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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