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健联盟!
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四川财政每村300万补助美丽乡村建设试点
2015-12-08 13:27:18   来源:   评论:0 点击:

自2013年四川省启动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试点以来,按平均每个村300万元的补助标准,共安排10 46亿元支持501个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
 
 

  自2013年四川省启动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试点以来,按平均每个村300万元的补助标准,共安排10.46亿元支持501个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
 
  一是突出建设重点。加大道路、水利、休闲旅游、文体娱乐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环境治理保护设施建设和传统村落保护,助推生态农业、生态旅游和农家乐等服务业发展。
 
  二是实施开放决策。将试点村选择、项目规划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和评判权交给村民。全面征求各级部门、基层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建议意见,探索形成政府引导、专家论证、村民议事、多方参与的决策机制。
 
  三是推进简政放权。按因素分配建设指标,全面下放项目审批管理权限,充分发挥市、县两级贴近基层、了解实情的优势。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严禁建设违背村民意愿、非公益性质、举债兴办、生产经营性的项目等。
 
  四是引导多元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撬动作用,鼓励吸引工商资本、银行信贷、民间资本等投入美丽乡村建设。

相关热词搜索:四川 乡村 财政

上一篇:十部门发文结合新型城镇化支持返乡创业试点
下一篇: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医药法(草案)》

分享到: 收藏
评论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