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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两会】推进“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模式
2015-01-26 16:04:53   来源:   评论:0 点击:

24日上午,政协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15名委员将进行大会发言。杨杰孚委员代表中国致公党北京市委员会做了主题为“关于加强北京养老与医疗结合的建议”的大会发言。


  24日上午,政协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15名委员将进行大会发言。杨杰孚委员代表中国致公党北京市委员会做了主题为“关于加强北京养老与医疗结合的建议”的大会发言。

  杨杰孚委员表示,目前北京市养老与健康服务业的发展现状与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仍然有很大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缺乏顶层创新意识,偏重居家养老,忽略社区和机构养老的集约模式;二是政策衔接性不强,管理职能分散,部门联动不足;三是政府购买服务和商业保险服务相对发展滞后,保障水平较低、方式不全;四是缺少行业考核标准,服务不规范。

  针对北京市老年养老保障和健康服务的现状,杨杰孚委员做出如下建议:

  一、创新并引导养老模式转变,推进“医疗与养老结合(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模式和体系建设。

  一是引导养老理念转变。将家庭式、自立式养老方式逐步转变为社会提供宜居环境,老年人集体居住的互助式养老、机构式养老。二是引导医疗理念转变。鼓励医疗机构开展或参与养老服务,探索“急、慢性病分治”、从单一的医院治疗转变为医疗、康复与养老结合的新模式。三是引导健康消费理念转变,鼓励民众主动地通过保险来保障未来,形成“个人为主、社会帮助、国家兜底”的新格局。

  二、加强城市功能区域规划,促进“医养结合”型养老和健康服务能力和体系建设。

  一是推进在养老机构设置相应规模的医疗服务机构,鼓励规模较大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二是推动养老机构健康服务向社区及家庭病床方向延伸。形成重病至专科医院、护理康复至社区医院、愈后调养至养老机构或居家的分级服务体系。

  三、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大力发展养老和健康服务业的有关精神,推动养老中的基本医疗和社会商业保险等健康服务的对接。

  一是实现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养老机构。实现食宿、医药由养老和医保分别计算。二是实现养老保险产品服务的多元化。建立覆盖全民的养老保险,全面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三是逐步取消城乡社会保障差别。将农村医养结合养老制度和机构建设纳入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四是鼓励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积极推广健康的生活方式及中西医结合方式,加强预防疾病和促进病后康复。

  四、加强养老机构的分类分级管理,细化分类分级标准、构建养老服务评估体系。

  一是加强对老年人的科学化分类、分级,制定综合性的评估指标体系,科学合理分配有限的养老资源。二是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医疗等手段,提供在线医疗咨询、临床信息咨询、讲课管理、远程医疗等服务,实现对老年人慢病的实时监测。三是加强养老服务的标准化建设。制定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的相关标准,建立评价认证体系,落实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及养老服务的资格评估、需求评估、质量评估等评估制度。四是建立有效检查、监管和第三方评估等关键机制。鼓励具备资质和条件的社会公益组织和商业服务组织,辅助政府开展老年人评估工作。( 人民网 刘兰 孟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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