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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新闻发布会实录,解读《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2024-01-31 14:22:44   来源:   评论:0 点击:

民政部新闻发布会实录,解读《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民政部2024年1月30日10时举行2024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今冬明春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有关情况,解读《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并就该《意见》有关内容以及“乡村著名行动”进展情况,回答记者关心的问题。

【武增锋】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民政部2024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到民政部养老服务司李永新副司长、区划地名司王晓东副司长,请他们解读民政部近日出台的《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并就该《意见》有关内容以及“乡村著名行动”进展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岁末年终,正值寒冬,寒潮频繁过境。民政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指导各地切实做好兜底保障工作,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确保困难群众安心过年、温暖过冬。下面,我先简要通报一下今冬明春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有关情况。

一、全面落实好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贯彻落实国办《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元旦春节期间提前发放救助金,或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加大临时救助力度,落实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小金额先行救助等政策措施,提高救助效率。指导地方结合第二批主题教育,广泛开展摸底排查、走访慰问活动,引导社会力量开展送温暖等活动,重点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特殊群体的走访探视和照料服务,用心用情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指导相关省份抓实抓细取暖救助工作,及时发放取暖补贴,提供棉衣棉被、燃料等御寒物资,会同有关部门减免困难家庭采暖费,确保困难群众冬天不受冻,安全、温暖过冬过节。

2023年入冬以来,各地实施取暖救助共惠及困难群众485.1万户,支出资金19.1亿元。针对近期我国中东部雨雪冰冻、甘肃青海等省份地震灾害情况,及时指导有关省份强化社会救助,加强与受灾人员救助政策的统筹衔接,对实施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群众,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二、扎实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召开专题部署会,指导各地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城市管理执法等部门的协调联动,聚焦“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合力做好街面巡查和劝导工作。严格落实救助管理机构24小时值班制度,广泛收集乡镇(街道)、村(居)委员会干部和环卫工人、公交出租车司机、夜间安保人员等基层和社会力量提供的求助线索,第一时间开展应急救助。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利用社区服务中心等开辟临时救助场所,方便遇困人员就近就便求助、避寒。专项行动期间,全国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累计出动街面巡查人员43.7万人次,出动救助车辆近15.2万台次,发放各类御寒物品、食物13.5万件,救助各类临时遇困人员19.5万余人次,有效保障了流浪乞讨等临时遇困人员安全温暖过冬。

三、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帮扶工作。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加快落实《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指导意见》,面向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开展探访关爱服务,及时了解并帮助协调解决老年人困难,预防和减少居家养老安全风险,实现身边有帮扶、问题有响应。联合财政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将低保家庭完全失能老年人纳入兜底保障范围,支持他们入住养老机构获得长期照护服务。

四、落实落细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实现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做好机构内集中供养特困未成年人养育工作。开展首批全国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实践基地建设试点,指导各地落实《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流动儿童关爱保护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各地贯彻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全面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

以上是已经开展的各项工作。下一步,民政部将从以下方面持续做好今冬明春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

一是指导各地全面落实国办《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加强和拓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应用。扎实做好低保、特困等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加强急难社会救助,重点关注受灾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二是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大救助力度,提升服务能力,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

三是加强探访关爱服务,指导各地通过开展“党建+养老服务”、发展老年食堂、建设“农村幸福院”、“小老人”结对“老老人”、三下乡、流动服务队等形式,重点围绕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生活保障、居住环境、消防安全、养老需求、亲情关怀和特殊情况开展关爱服务,切实防范居家养老安全风险。

四是推进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各地开展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指导各地持续推进、深入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关爱服务,守牢安全底线,切实维护儿童合法权益。

以上内容,欢迎各位记者关注报道。下面,请养老服务司李永新副司长介绍《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有关情况。

《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有关情况

【李永新】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我就《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有关情况作简要介绍。

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推动新时代新征程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做好养老服务工作、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等重大政策规划对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出明确任务要求。

我国老年人口基数大,老龄化速度快,养老服务需求也随之快速增长、更加多元,对服务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近年来,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以养老护理员等养老服务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队伍规模持续壮大,整体素质明显提升,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有效加强。但也要看到,我国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还存在总量不足、专业化水平不高、待遇保障水平较低、流失率较高等问题,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制度机制尚不健全,亟需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推进力度。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民政部等12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这是我国首个关于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综合性政策文件,从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高品质养老服务需求出发,以发展养老护理员等养老服务技能人才为重点,从拓宽人才来源渠道、提升人才素质能力、健全人才评价机制、重视人才使用管理、完善保障激励措施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制度设计,打出“引、育、评、用、留”组合拳,推动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德技兼备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为新时代新征程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有关情况我简要介绍到这里,谢谢!

在解决养老服务人才特别是养老护理员短缺方面有哪些政策举措?

【总台央视】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首先需要解决的是人才从哪里来、谁来提供服务的问题。请问《意见》在解决养老服务人才特别是养老护理员短缺方面有哪些政策举措?

【李永新】正如您说到的,人才来源问题,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意见》把解决养老服务人才特别是养老护理员短缺问题摆到突出位置,坚持从供给侧入手,针对养老服务类型层次多样、跨领域交叉融合、实践性强等特点,明确提出打破学历、年龄、身份、地域等限制,在实践中广纳人才、培养人才、凝聚人才,烧旺人才“薪火”,有力支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养老服务领域就业创业支持。《意见》明确要求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人才到养老服务领域就业创业,比如通过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帮扶,推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参加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开发针对性就业见习岗位。

二是鼓励多渠道多途径吸引人才。《意见》明确提出发挥院校培养人才主渠道作用,支持引导更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和普通本科高校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把更多对口专业毕业生引进来,提高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结合养老服务岗位特点拓宽用人渠道,支持引进社会工作、康复服务、老年营养、心理咨询等方面专业技术人才以及经营管理人才,挖掘汇聚各方面人才资源,全面提升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综合能力和技能水平。针对农村地区养老服务人才短缺的实际,引导更多有能力、有意愿的村民和农村低龄老年人参与提供养老服务,吸引更多养老服务人才返乡入乡就业创业。

三是支持跨行业跨领域人才流动。在完善稳固现有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结构基础上,《意见》明确提出加强养老服务与家政服务、物业服务等关联领域的合作,引导相关人才转型从事养老护理相关工作。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依规引进医务人员,积极吸纳退休的医生、护士到养老服务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执业或提供技术指导、技能培训。此外,推动老有所为与老有所养相结合,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广泛培养服务于老年人生活照料、健康维护、精神慰藉、法律援助、休闲娱乐等多方面的志愿者队伍,为增加养老服务人才资源提供有益补充。

民政部“乡村著名行动”的亮点和特色

【人民日报】2023年民政部部署开展“乡村著名行动”。请问,目前进展如何?有哪些亮点特色?

【王晓东】2023年5月,民政部部署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全面加强乡村地名建设,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这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自部署以来,各地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全国呈现良好工作态势。

一是坚持统筹谋划,因地制宜推进实施。各地积极推动乡村地名建设有关任务纳入乡村振兴规划、方案、要点等,实现与本地区乡村振兴、乡村建设、农村改革等工作有机结合。比如:山东菏泽、德州等地将“乡村著名行动”纳入营商环境一把手工程和乡村振兴考核,广东将乡村地名建设任务纳入省委、省政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等。各地还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为民解忧办实事”活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解剖麻雀,查摆乡村地名建设短板,进一步细化明确目标任务、推进举措和步骤安排。目前,省级层面已普遍制定了方案,市县层面具体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二是坚持凝心聚力,多措并举汇聚合力。各级地名管理部门采取专题培训、实地研讨、推广典型等方式,进一步统一思想、厘清思路、明确要求。吉林、山西、河北、海南等地充分发挥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作用,联合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交通、文旅、大数据等部门协同推进实施,形成部门合力。各地积极引导专家学者、乡村百姓和社会力量,参与乡村地名命名更名、采集上图、文化宣传保护等工作。中央主流媒体以及地方卫视、日报、网站等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报道,解读“乡村著名行动”的重要意义、重点任务和工作成效。总体上,各方面对乡村地名建设的认知度与关注度不断提升,正在汇聚起强大工作合力。

三是坚持真抓实干,实施成效正在显现。在命名设标方面,各地注重将历史文化、民族精神、时代风范融入地名之中,命名了一批富有地域特色和时代特征的新地名,提振乡村精气神。全国新命名乡村地名15.6万条,设置乡村地名标志20.2万块,一批乡村街巷、山水林田湖草沙有了温暖的名字,畅通了乡村邮路,打通了治理“末梢”。江苏全面推进乡镇地名方案编制,对乡村地名进行了系统性、前瞻性规划设计。

在乡村地名文化建设方面,各地深入村镇走访采编乡村地名故事,开展乡村地名文化“上墙”、进校园、进社区等,去年共组织地名文化宣传展演活动1.36万场次,有效增进群众对家乡的情感认同。通过建立保护名录制度,已将2.7万条乡村“老地名”纳入保护范围,守护好精神家园。重庆、黑龙江建设区划地名历史文化展示馆,图文影像相结合赓续地名文脉。

在地名信息服务方面,开发上线了“乡村著名行动”采集上图微信小程序,依托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和互联网地图,实现“一次采集、多方上图”,提高地名信息和农家乐、采摘园等兴趣点上图效率。浙江、安徽、广西等地开展数字地名、智慧标牌建设,借助地名标志助力乡村治理“一码知”,政务服务事项“一码办”。

在地名利农惠农方面,各地深挖地域地名文化,用独特的地名文化故事为文旅项目增添文化含量。山东、四川、甘肃等地积极探索“地名+农产品推广”新模式,发挥地名品牌价值,助力“一乡一品”“一村一品”建设,带动乡村产业发展。

在养老服务人才使用管理方面提出了哪些具体举措?

【总台央广】用好人才是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水平的关键。《意见》在养老服务人才使用管理方面提出了哪些具体举措?

【李永新】人才使用是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意见》坚持以用为本、以岗砺才的用人导向,从岗位设置、用人机制、规范管理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用好人才,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一是优化岗位配置。优化养老服务机构岗位配置既可以提升服务效率,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又可以增强养老服务机构核心竞争力,促进员工个人发展和成长。《意见》坚持按需设岗,要求引导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根据功能定位、目标群体、服务特色等情况,科学设置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等岗位,优化人力资源配置。首先,要聚焦老年人照护需求,推动养老服务机构按照评定等级落实养老护理员等养老服务技能人才配比要求,特别是服务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护配比要求;其次,要着眼引领提升机构质量管理、规范运营、风险防控能力,配强养老院院长和人力资源、财务、质量等方面管理岗位,打造一批懂养老、会运营、擅管理的养老服务经营管理人才;再次,要着眼满足老年人医疗、康复、营养、心理等多方面需求,设置相关专业技术岗位,配备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最后,要落实安全生产等要求,依规设置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物业保障、维修维护、信息管理等工勤岗位,确保各环节安全高效运转。

二是健全用人机制。《意见》坚持技能导向,注重发挥养老护理员等养老服务技能人才作用,明确提出鼓励技师以上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在岗位上发挥技能、管理班组、带徒传技,带动服务团队整体技能水平提升;鼓励在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质量评价、补贴支持等工作中,加大取得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服务技能人才配置情况所占评价权重,引导机构支持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技能水平评价;进一步畅通养老服务机构中的技能骨干向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流动渠道,激发技能人才活力。此外,要求充分用好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人才,鼓励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内设社会工作科室、设置专门岗位或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合作等方式,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老年人提供心理疏导、社会融入、资源链接等全方位服务。

三是强化规范管理。《意见》立足养老服务行业特点,要求通过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完善员工守则、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等途径,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人才职业道德要求和服务机构诚信经营意识,引导从业人员养成良好品行、提升服务水平。同时,为充分体现从严管理要求,树立“奖优罚劣”导向,明确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失信惩戒和守信褒扬机制,大力培树行业先进典型,依法严惩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培育安全可靠、值得信赖的养老服务市场环境,营造让老年人安心、静心、舒心养老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有哪些措施推动完善养老护理员等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评价机制?

【光明日报】用好人才评价“指挥棒”,是推动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重要手段。请问下一步有哪些措施推动完善养老护理员等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评价机制?

【李永新】养老护理员等养老服务技能人才是养老服务的直接提供者,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撑力量。《意见》首次提出以养老护理员为试点,完善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健全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社会化认定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养老护理员等养老服务技能人才的技能等级、评价主体、评价管理、评价结果使用等关键性问题。  

一是关于技能等级。《意见》明确,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相关要求,开展考核认定工作。《意见》提出在《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设置的五个职业技能等级基础上,支持具备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可结合实际在高级技师等级之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在初级工之下补设学徒工,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进一步拓宽了养老护理员成长通道。

二是关于评价主体。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意见》首次明确由养老服务行业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社会培训评价资源,征集遴选符合资质的单位机构,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成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另一类是用人单位,支持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赋予用人单位评价自主权。

三是关于评价管理。《意见》明确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定编码规则和证书样式,在全国范围内查询验证,并要求按照“谁评价、谁负责、谁发证”的原则,加强对第三方评价机构和用人单位评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评估,公开评估结果,落实评价机构和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确保评价公信力。

四是关于评价结果使用。《意见》坚持技高者多得的用人导向,明确提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结果要与岗位使用有效衔接,并作为薪酬分配的重要参考,以此激发养老护理员等养老服务技能人才提高技能水平的积极性主动性。

“乡村著名行动”将重点抓哪些方面?

【新华社】请问今年“乡村著名行动”将重点抓哪些方面?有什么具体考虑安排?

【王晓东】2023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2024年是“乡村著名行动”全面推进实施的第一年,我们将通过会议培训、调研督导等方式指导各地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循序渐进、久久为功,创造性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切实把“乡村著名行动”办成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同时,民政部还将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研究编制乡村地名建设指南。充分运用“千万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把准乡村地名建设规律,研究制定《乡村地名建设指南》,明确乡村地名建设为什么、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针对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不同乡村类型,分层分类细化乡村地名建设重点任务、路径方法和目标要求,增强“乡村著名行动”的操作性和针对性,为推进实施提供科学指引。

二是大力推进乡村地名采集上图。采集上图是乡村地名建设的末端,也是乡村地名服务的开端,是地名服务乡村生产生活最直接、最显性的环节。我们将指导各地加大乡村地名采集上图力度,大力提升乡村地名的精细度、精准度,广泛发动群众依托地名信息自主上传农家乐、寄递物流点等乡村产业设施,更好服务乡村产业振兴。

三是着力打造一批乡村地名建设先行区。遴选一批乡村地名建设完善、服务乡村振兴效益显著、具有典型示范意义地区,作为“乡村著名行动”先行区,深入总结先行区的典型经验、实践机理和工作规律,为各地学习借鉴提供“样板”,以点带面推动“乡村著名行动”融合发展、纵深发展。  

民政部:在强化养老服务人才激励方面有哪些举措?

【法治日报】养老服务既要“引得进”、“用得好”更要“留得住”。《意见》在强化养老服务人才激励方面有哪些举措?

【李永新】从事养老服务,既要有专业精度,又要有爱心温度,养老服务人才是替天下儿女尽孝、为社会家庭分忧的可敬职业。应当采取有力措施,给予养老服务人才应有的保障和更多的关爱。《意见》从薪酬待遇、关爱支持、褒扬激励等方面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建立"拴心留人"制度机制。

一是保障薪酬待遇。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实现“待遇留人”,是养老服务行业吸引和留住人才的关键。《意见》明确提出坚持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支持和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薪酬分配制度,切实提高养老服务人才薪酬待遇;指导有条件的地区调查发布养老服务人才市场工资价位信息,引导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考虑从业年限、劳动强度、技能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养老服务人才工资水平,并将工资分配向一线员工倾斜。同时,通过完善并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补贴等政策,采取规范用工管理、参加社会保险、改善劳动环境、实行同工同酬等措施,切实保障养老服务人才应有待遇和合法权益。

二是完善关爱政策。《意见》明确支持各地探索将养老服务高技能人才纳入城市直接落户范围,推动其配偶、子女等随迁家属按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务,为养老服务人才提供“安居乐业”的发展环境,解决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上面临的实际困难,让养老服务人才能够真正立住脚、安下心、扎下根、行得远。

三是强化褒扬激励。《意见》明确通过开展表彰活动、举办技能竞赛、建立工作室、选树典型等多种途径,加大养老服务人才褒扬激励力度,提升他们的职业尊崇感和社会认同度。比如,近年来民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举办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让更多人认识到养老服务工作蕴含的技术含量和人文精髓。下一步,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先进事迹和职业精神宣传力度,增进理解、凝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养老服务人才、支持养老服务行业发展壮大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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