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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释疑商品房强制配建养老设施
2014-02-21 09:59: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19日的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提到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三个突出难题,融资难、用地难、人才难,其中用地难属于特别难。

  

   19日的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提到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三个突出难题,融资难、用地难、人才难,其中用地难属于特别难,日前民政部和住建部联合发文,要求新建社区必须配建养老设施,其中单独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应单独供地,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希望执行过程中,能够解决养老服务的用地难。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对财新记者称,发展养老服务,有融资、用地和人才等“三难”;针对用地难,近期已联合住建部发文,强制新建商品房必须配建养老设施。

  2月19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冯俊介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和住房保障情况。

  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超过了2亿人,占总人口的14.9%。加上家庭养老弱化等因素,中国养老服务短缺日益严峻。2013年9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其中涵盖投融资、用地、津补贴、税收减免等政策,但是执行中遭遇“三大难”。

  “但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三个比较突出的难题:一是融资难,二是用地难,三是护理人员队伍招聘难,制约了养老服务业发展。”2月19日,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如此坦陈。

  窦玉沛称,执行中,养老设施用地特别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是一项公共服务,它提供居家服务、上门服务、日间照料,最为实用和便捷。对此,民政部、住建部联合发文(指《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做出了强制性的规定。

  《通知》明确,今后,凡新建商品房小区,必须按人均用地不小于0.1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同时,单独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应单独供地,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建设可住一万人的住宅项目,就应拿出1000平方米的土地同步建设养老设施。《通知》的目标是“全国社会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5~40张”,同时,在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应实现“全覆盖”。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研究员杨团对财新记者表示,近年来,养老设施用地是个“头疼的问题”,此前关于养老设施用地的政策和文件出台不少,此次《通知》重点在落实,最大的障碍是地方政府缺乏积极性。

  而地方政府之所以不愿兴建养老设施,是因为许多非营利养老设施需无偿划拨建设用地,这会直接减少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甚至地方政府还要额外增加财政投入,投资并运营这些养老服务设施。

  对此观点,窦玉沛回应称,目前,落实养老服务新政策确实面临融资、用地和人才等难题,因此《通知》才对新建小区作出上述强制性规定。对已建成的老旧小区,没有养老服务设施的,应通过购置、租赁、置换等措施实现。

  在杨团看来,解决养老服务紧缺问题,应该举全社会之力;仅仅靠政府投资去提供养老服务是远远不够的。以北京为例,15年前养老院每张床就需10万元投资,到今天只能更贵更多。“养老服务这件事,政府就是想背也背不起来”。

  【财新网】(记者 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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