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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指导意见的八大要点
2016-10-13 12:45:31   来源:   评论:0 点击:

10月12日,全国老龄办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由全国老龄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25个部委共同制定的《关于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全国老龄办副主任吴玉韶、全国老龄办事业发展部副主任贺常梅、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老龄健康宜居研究所副所长伍小兰出席发布会。发布会由全国老龄办新闻办公室主任刁海峰主持。二十五个部委共同制定《关于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旨在加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了方便大家快速了解宜居环境建设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我们梳理了八大要点,供大家学习、参考:
       


       全国老龄办副主任吴玉韶接受央视采访
 
  10月12日,全国老龄办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由全国老龄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25个部委共同制定的《关于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全国老龄办副主任吴玉韶、全国老龄办事业发展部副主任贺常梅、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老龄健康宜居研究所副所长伍小兰出席发布会。发布会由全国老龄办新闻办公室主任刁海峰主持。二十五个部委共同制定《关于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旨在加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了方便大家快速了解宜居环境建设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我们梳理了八大要点,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基本原则
 
        理念引领,规划先行。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多元参与,共建共享。改革创新,注重实效。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安全、便利、舒适的老年宜居环境体系基本建立,“住、行、医、养”等环境更加优化,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更加浓厚。
 
         1、老年宜居环境理念普遍树立,全民参与老年宜居环境建设。
         2、适宜老年人的居住环境、安全保障、社区支持、家庭氛围、人文环境持续改善。
        3、老年人参与社会的障碍不断消除,信息交流、尊重与包容、自我价值实现的有利环境逐渐形成。
       4、各地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老年友好城市、老年宜居社区。
 
       三、适老居住环境
 
       1、推进老年人住宅适老化改造。引导老年人家庭对日常生活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
        2、支持适老住宅建设。鼓励发展通用住宅,注重住宅的通用性,满足各年龄段家庭成员,尤其是老年人对居住环境的必要需求。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优先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四、适老出行环境
 
        1、强化住区无障碍通行。加强老年人住宅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重点对坡道、楼梯、电梯、扶手等公共建筑节点进行改造,满足老年人基本的安全通行需求。
        2、构建社区步行路网。加强对社区道路系统、休憩设施、标识系统的综合性无障碍改造。清除步行道路障碍物,保持小区步行道路平整安全,严禁非法占用小区步行道。
        3、发展适老公共交通。继续落实老年人乘车优惠政策,不断扩大优惠覆盖范围和优惠力度,鼓励老年人错峰出行。对大型交叉路口的安全岛、隔离带及信号灯进行适老化改造。
       4、完善老年友好交通服务。加大对老年人的服务力度,提供志愿服务,方便老年人出行。
 
       五、适老健康支持环境
 
       1、优化老年人就医环境。加强老年病医院、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和综合医院老年科建设,为老年人提供便利的就医环境。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社区、居家养老,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共建,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
       2、提升老年健康服务科技水平。开展智慧家庭健康养老示范应用,鼓励发挥地方积极性开展试点,开展健康养老服务。研究制定鼓励性政策引导产业发展,鼓励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搭建社区、家庭健康服务平台,提供实时监测、长期跟踪、健康指导、评估咨询等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发展血糖、心率、脉搏监测等生物医学传感类可穿戴设备,开发适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家庭的各类诊疗终端和康复治疗设备。
 
        六、适老生活服务环境
 
        1、加快配套设施规划建设。在市政建设中,同步建设涉老公共服务设施,增强老年人生活的便利性。鼓励综合利用城乡社区中存量房产、设施、土地服务老年人,优化老年人居家养老的社区支持环境,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就餐点、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各类生活服务设施,与社区相关配套设施集约建设、资源共享。
        2、加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相关标准和规范,加强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的无障碍设计与改造。鼓励公共场所提供老花镜、放大镜等方便老年人阅读的物品,有条件的可配备大字触屏读报系统,使公共设施更适合老年人使用。
        3、健全社区生活服务网络。扶持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广泛发展睦邻互助养老服务。依托社区自治组织,发挥物业管理企业及驻区单位的积极作用,向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等多种服务。发挥各类志愿服务组织的积极作用,引导社会各界开展多种形式的助老惠老志愿服务活动。
        4、构建适老信息交流环境。进行信息无障碍改造,全面促进和改善信息无障碍服务环境,消除老年人获取信息的障碍,缩小“数字鸿沟”。
         5、加强老年用品供给。着力开发老年用品市场,重点设计和研发老年人迫切需求的食品、医药用品、日用品、康复护理、服饰、辅助生活器具、老年科技文化产品。推进适宜老年人特点的通用产品及实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
         6、大力发展老年教育。结合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基层社区老年人的学习环境,完善老年人社区学习网络。建设一批在本区域发挥示范作用的乡镇(街道)老年人学习场所和老年大学,努力提高老年教育的参与率和满意度。
 
        七、敬老社会文化环境
 
         1、营造老年社会参与支持环境。树立积极老龄观,倡导老年人自尊自立自强,鼓励老年人自愿量力、依法依规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改善自身生活,实现自我价值。破解制约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法规政策束缚和思想观念障碍,积极拓展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的渠道,为广大老年人在更大程度、更宽领域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搭建平台,提供便利。
        2、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全社会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开展“敬老养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开展老龄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援助机构深入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3、倡导代际和谐社会文化。巩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家庭养老功能,完善家庭支持政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和“好家风好家训”宣传展示活动。引导全社会增强接纳、尊重、帮助老年人的关爱意识,实现家庭和睦、代际和顺、社会和谐,为老年人创造良好的生活氛围。
 
         八、五大实施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立基本目标和主要任务,明确责任,切实抓好落实。
       2、在制定城乡规划中综合考虑适合老年人的公共基础、公共安全、生活服务、养老服务、医疗卫生、教育服务、文化体育等设施建设,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适老性。
        3、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老年宜居环境建设。鼓励金融机构面向老年宜居环境重点工程开发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对免费或优惠向老年人开放的公共服务设施,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财政补贴。加大养老用地政策落实力度,支持老年宜居环境建设。
        4、组织开展老年友好城市、老年宜居社区示范活动。鼓励积极稳妥地开展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示范工作。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方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示范工作的指导,及时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条件成熟的示范城市,可纳入全球老年友好型城市网络平台。
          5、加强宣传推广。加大宣传宣传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重要意义,宣传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新理念,宣传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优秀典型和先进经验,使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理念深入人心。积极利用全球老年友好型城市网络等平台,拓展与其他国家和相关国际组织的交流,开展老年友好型城市、老年宜居社区建设等多领域、多形式的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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