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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制度改革不应对公务员“偏心”
2014-02-13 17:43:15   来源:   评论:0 点击:

家喻户晓,“大跃进”、“文革”等人类浩劫,将中国这艘巨轮折腾得千疮百孔。因此,亿万羲黄子孙度日如年。

  家喻户晓,“大跃进”、“文革”等人类浩劫,将中国这艘巨轮折腾得千疮百孔。因此,亿万羲黄子孙度日如年。在30多年前,“中国会走向何方”的紧要关头,邓小平等伟人主导的改革开放“挽救”了中国,“激醒”了亿万羲黄子孙。

  历经多年,现在无论是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之改革,还是党的建设制度等方面的改革,都已经步入攻坚期和深水区。

  在此背景下,官方需要做好大量的协调工作,亟须推出较好的顶层设计方案。

  因此,2013年11月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且,中共中央政治局于2013年12月30日召开会议,决定成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而由习近平任组长。

  这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

  作为全面深化改革重要内容的养老制度,无疑是万众瞩目的,因为这直接关系到每一个中国人的切身利益,因为中国现行的养老制度问题不少。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出的部署是,“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那么,具体该如何做呢?——2014年1月8日《人民日报》刊发的一篇署名为商旸的文章给出的答案是:在基础性养老金之外,设计一种补充养老金,适当拉开公务员与企业职工的差距,体现公务员职业的特殊性。

  其认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公务员是国家公职人员,掌握并行使公共权力。养老待遇差了,队伍可不好带,积极性和清廉度都会受影响。而且,一般来说,能考上公务员的,文化程度也较高,读书时间长、教育投资大。非要让公务员的养老金和蓝领工人水平一样,对寒窗苦读十几载的公务员来说,是否也不公平?从国外经验和国内香港等地做法来看,公务员的养老金一般也要比从事其他类型经济活动的人口更加优越。如果要一味拉平公务员与企业职工的退休待遇,以“平均主义”偷换“公平”的概念,将会对公务员产生新的不公。这种忽视职业之间差异的泛公平化做法,最终将不利于国家的整体运行,影响社会治理的效果。

  显然,上述理由真可谓“有鼻子有眼睛”。但是,任何一个明眼人都不难看出,在其心目中,公务员就是一个特殊的群体,理当享受更高的退休待遇,而其他群体只能做“二等公民”。

  谁也不可否认,就整体而言,公务员对社会的贡献确实大,且跟政权密切相关,理当享受到相应的退休待遇。

  但是,非公务员的社会群体,难道对社会的贡献就不大吗?试问:如果没有蓝领工人的辛勤工作,那么包括《人民日报》等在内的众多报刊,能印刷出来、能发行到千家万户吗?如果没有蓝领工人的辛勤工作,那么决定上层建筑的经济基础还会稳定、还会可持续发展吗?

  其实,蓝领工人之中,不乏文化水平远高于公务员者。而且,科研院所、新闻单位等领域的众多从业者,其文化水平高于公务员的比比皆是。甚而至于,不少的民间高人,其文化水平都远超公务员。

  何况,中国公务员中的投机钻营、惟利是图、贪污腐败者并非奇缺。

  诚然,中国境外有的地方的公务员养老金比其他群体的多。但是,据2012年8月1日日本《读卖新闻》消息,“日本政府7月31日决定,为缩小官民差距,将国家公务员的基本退休金下调13%,并将于近期向国会提交国家公务员退休福利草案。”报道称,下调13%对日本来说幅度很大,预计能基本消除官民差距。同时也可减少政府的人事成本。对于这样的消息,上述文章的作者商旸,为何避而不谈呢?

  事实上,中国境外的对公务员“偏心”的那些地方,其公务员在职时的工资福利水平并不高,往往与非公务员的持平,有的甚至会低些。

  而且,事实正像《新京报》评论员于平的一篇文章所讲,与中国公务员不用缴养老保险,退休工资全部由财政买单不同的是,国外公务员的退休金绝大多数并非由财政全部负担,高退休金同时也意味着较高的缴费标准。国外公务员的退休金与企业退休金水平虽然有差距,但这种差距往往不是很大,不可能出现国内公务员退休工资甚至高于企业数倍的情况。而且一些国家也并不认为公务员退休金高是合理的。国外公务员的高退休金看似诱人,但这个金饭碗却不好端。如果公务员在廉洁上稍有瑕疵,就可能立马卷铺盖走人,与退休金无缘。这些国家对公务员手中的权力约束非常严格,普遍实行了财产公开等反腐制度,这大大压缩了公务员灰色收入的空间。正是有这一前提,公务员的退休金高一些,民众才会容忍。

  毋庸置疑的是,中国的反腐工作任重道远。在这样的环境下,如果官方偏要让公务员享受到优于其他社会群体的退休待遇,那么,客观上会影响反腐工作;而且,会进一步激化社会矛盾,并给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带来更大更多的阻力。同时,可能会让更多的投机钻营、惟利是图者挤进公务员队伍。还有,如果在养老金的问题上一视同仁,则有利于人才的自由流动。

  此外,养老金制度中的“谁受益谁负担”之原则,也理当推广、普及到中国公务员群体中。如此方显真正的社会公正,而不是《人民日报》商旸文所说的“将会对公务员产生新的不公”。

  其实,《人民日报》的上述文章也告诉我们,“制度性的不平等,容易造成职业壁垒,阻碍劳动力合理流动,有时甚至加剧社会矛盾。从长远来看,应当将公务员纳入到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内,和企业职工一样,单位和个人都出点钱,逐步实现制度并轨,体现社会公平。”

  正如《人民日报》同日的另外一篇相关报道所讲,我国现行法定养老保险制度,主要有面向职工、农村居民、城镇居民的三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此外,还有传统的农村五保制度与优抚制度,以及一些地方出现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农民工养老保险等。这些制度安排,新旧并存、按人群分割,确实存在碎片化现象。这种碎片化突出地表现在企业职工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之间的双轨制上,它导致了两大群体养老金权益的不平等。此外,还有一种碎片化,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迄今还处于地方分散统筹状态。这种碎片化使本来法定的全国统一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沦为地区性制度,造成了地区之间的负担畸轻畸重、基金余缺两极分化。

  最后,还需要提及一点,中国官方向来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其宗旨,而众多的公务员也时常以此和“人民公仆”为傲。假如官方试图借助财政之力而让公务员在退休养老金方面一直优越于其他社会群体,那么事实上就是自打嘴巴子,就是莫大的讽刺,就是人为地制造更多更大的社会矛盾。

  综上所述,笔者罗竖一认为,养老制度改革不应对公务员“偏心”,而该以“公心”将一碗水端平。当然,就国情而言,最终的决策权主要掌握在公务员手中。也就是说,是否让公务员享受到优于其他群体的退休养老金待遇,差不多是公务员自己说了算。但是,中国古代古人说得好:“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总之,你们自己看着办吧。

  东北新闻网 作者:罗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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