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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宅基地养老:确权是关键
2014-05-29 13:46: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近期,南昌、浙江、山东等地纷纷试探用宅基地换养老的模式。普遍操作是,农村老年人把自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交给村集体,由村集体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村里集中建设带有配套服务设施的农村老年公寓,供这些老年人集中居住。老年人在老年公寓分户生活,享受村集体提供的就餐、生活照料、医疗卫生以及文化体育方面的服务。
 

  农村“养儿防老”功能弱化

  面对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的困境,“宅基地换养老”的模式应运而生。

  近期,南昌、浙江、山东等地纷纷试探用宅基地换养老的模式。普遍操作是,农村老年人把自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交给村集体,由村集体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村里集中建设带有配套服务设施的农村老年公寓,供这些老年人集中居住。老年人在老年公寓分户生活,享受村集体提供的就餐、生活照料、医疗卫生以及文化体育方面的服务。

  “农村的养老方式跟城市不同,宅基地上的房屋主要是以居住为主,土地依然归集体所有,用宅基地换养老的方式也就是集体给养老,是农村养老的一种思路,但不具备普遍性。”5月22日,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系主任、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农村养老形式单一

  有数据表明,我国60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口数量已破亿,约占全国老年人口总数六成,农村养老问题已成为当前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当前,我国农村老人的养老方式主要有三种:社会保险养老(新农保)、家庭养老和土地养老,其中,后两者一直是农村养老的主要支撑力量。”5月22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强调,农村养老方式虽然有三种,但以每人每月55元为起点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偏低,同时,由于生育率的降低和城镇化的影响,后两者的养老功能也在被逐渐弱化。

  从2009年开始,我国开始试点新农保,如今已基本实现制度全覆盖,但月平均养老金为74元,仍不及城镇老年人养老金的5%。

  同时,大量农村中青年人口流入城镇,“养儿防老”的农村家庭养老功能已经严重弱化,加之工业化、城镇化不断占用着大量耕地,“土地养老”的模式也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据统计,目前我国完全失去土地或部分失去土地的农民达5000万人,预计到2030年,这一数字将超过7800万人。

  农村传统的养老模式被逐渐弱化,农村养老问题显得更加紧迫,各地纷纷开始探索新的养老模式。而宅基地虽然为集体所有,但依然被视为农民的潜在财富,“以宅基地换养老”形式就此兴起。

  之所以说宅基地是潜在财富,是因为宅基地只有流转起来才会带来财富,但由于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致使绝大多数农村宅基地不可能变现。那么,这笔财富究竟有多少?

  不久前,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郑新立在谈到宅基地问题时曾算过这样一笔账,全国农村宅基地占地2.55亿亩,按照重庆市每亩平均20万元的价格转让,这些宅基地的价值就已高达51万亿元。而我国城乡居民在银行的储蓄总额不过50万亿元。

  事实上,据记者了解,每亩20万元的转让价格实属偏低,东部、中部地区宅基地的占地均为好地,转让价格远远高于重庆,也就是全国宅基地的价值远不止51万亿元。

  “对于宅基地,农民只有使用权,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于没有产权证,因此也没有处置权,无法做抵押、担保以及作为养老产品进行养老。”5月22日,人保集团一专业人士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强调,宅基地那么高的价值只有流转起来才能体现。

  宅基地确权是根本

  多年来,宅基地流转只限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外地户籍人口购宅基地不受法律保护。但宅基地流转的前提就是农民拥有处置权,确认是私有财产,也就是大家常说的确权。

  “用宅基地换养老是个不错的养老思路,不过,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还是将宅基地确权,因为宅基地换养老后,一旦后悔别无选择,没有任何退出机制,但确权后,以此养老的方式很多,可以卖掉宅基地进养老院,可以买城市里的房子养老,自由选择的养老方式很多。”唐钧提醒,在目前尚未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用宅基地换养老需要防范地方政府和集体搞猫腻。

  记者采访获悉,多年前,“以宅基地换养老”的养老形式曾在部分地区试点,但大都仅限于孤寡、贫困以及留守老人,当时的方式是村委会给老人一定的补助,然后由集体建设公寓,公寓产权归村集体所有,老人免费享有公寓的终身居住权,但试点范围一直没能扩大。

  以上试点地区,被收回的宅基地上大都盖上了小产权房。

  其实,早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就曾提出,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而这当时被视为一大亮点的政策,由于后续再无相关具体政策出台,导致银行和商业保险公司均不敢贸然与农民进行相关的业务对接。

  不过,记者采访时发现,部分地区正悄然着手宅基地确权的工作,也就是农民的房屋也将有产权证。

  “我们老家的那几间小平房也要办房产证了。”5月21日,在北京打工的山东德州人吴秀莲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确权之后,很多人都想买他们的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确权,是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的重要内容。”唐钧强调,一直以来,企业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用于抵押、担保等,农民拥有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却不能;城镇居民购买的房屋属于私有财产,可以抵押、担保、买卖,农民的宅基地却不行,这其中最大的障碍就是农民的宅基地没有得到确权,进而制约了农村财产进入社会财产增值体系、信用体系和流动体系。

  据了解,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目前仍处在试点阶段,后续的配套政策尚未出台,但可以肯定的是,已办理完确权手续的宅基地已完全可以从事抵押、贷款等业务,将“死”资产盘活,农民的养老问题也将随之向前迈出一大步。 (华夏时报记者 王晓慧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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