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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农民依靠土地养老缓解压力
2014-10-08 13:57:36   来源:   评论:0 点击: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用地需求与用地供给之间的矛盾推动了土地价格的上涨,产生了土地溢价红利,并在政府、用地企业、农民等主体之间予以分配。受限于不完善的土地红利分配制度,土地红利的大部分比例以及土地的未来增值收益,未能惠及农民。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用地需求与用地供给之间的矛盾推动了土地价格的上涨,产生了土地溢价红利,并在政府、用地企业、农民等主体之间予以分配。受限于不完善的土地红利分配制度,土地红利的大部分比例以及土地的未来增值收益,未能惠及农民。

  伴随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加快,农村少壮劳动力陆续转移到城镇就业和生活,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超过了城市。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下简称 “六普”)居住地人口统计,2010年,乡村、镇、城市的老龄化率分别为14.98%、12.01%、11.47%,乡村地区比城市地区高3.51个百分点。为应对农村快速人口老龄化挑战,我国已经在农村地区建立了覆盖广泛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养老压力,但仍然存在养老来源结构失衡和养老保障不足等问题。

  目前中国农民的养老体系主要由劳动收入、养老金、社会救助、家庭成员供养和财产性收入等五个部分组成。根据六普数据,农村地区60岁及以上人口按主要收入来源划分,以劳动收入为主占41.2%,以养老金为主占4.6%,以最低生活保障金为主占4.5%,以家庭供养为主占47.7%,以财产性收入为主仅占0.2%,其他来源占1.8%。西方国家的情况则显著不同。芬兰、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农民养老收入的大头是财产性收入和资本利得,平均占比超过了40%;其次是养老金收入,平均占比为33%;其他养老来源占比相对较低,如劳动收入平均占比为18%,家庭代际支持等收入平均占比为9%。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民养老来源存在严重的结构失衡,过多依赖老年劳作和家庭子女供养,养老金和财产性收入比重过低。

  从我国农民现有养老体系的五个部分看,在短期内可以实现养老收入增长的,是一直被忽视的财产性收入,其他四个部分均不具备短期收入增长条件。劳动收入受老人劳作体力和地产能力等限制,在短期稳定的粮食价格和生产技术条件下,难以实现大幅增长。城乡居民养老金受财政能力制约和给付水平刚性特征影响,不大可能在短期内迅速提高。最低生活保障金是补救性质的养老兜底制度,给付目标定位在贫困者和贫困线标准,难以实现跨越式增长。家庭供养一直扮演农民养老的重要角色,但是在农村家庭结构小型化和空巢家庭环境中,家庭供养的能力和水平不断降低,农民家庭养老的功能存在趋势性下降。短期内能够在农民养老水平提升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只能是农民土地财产性收入。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用地需求与用地供给之间的矛盾推动了土地价格的上涨,产生了土地溢价红利,并在政府、用地企业、农民等主体之间予以分配。受限于不完善的土地红利分配制度,土地红利的大部分比例以及土地的未来增值收益,未能惠及农民。

  农民依靠土地保障是最常见的养老方式,但是土地养老的功能近年来在逐步弱化,土地养老的可持续性受到挑战。近郊区农民土地被征用后,一般采取传统的“土地换社保”模式,用土地补偿款的一部分建立保障基金,参照低保标准支付农民养老金。保障基金是根据土地现值补偿价格一次性划拨的,是一笔有限的资金,在支付不断上涨的农民养老金中,面临日益紧张的资金压力。远郊区农民受区位和土壤肥力限制,大多仍坚持粗放型生产,一些内陆农村年轻人外出打工后,形成许多“空心村”,留村老人靠自己耕作,只能赚取维持生活的较低收入。在家庭养老功能逐步弱化、社会养老给付不足的条件下,可以依靠改革释放土地红利,强化土地养老功能,提高土地养老的可持续性。

  一是改革土地征用补偿办法,建立土地增值收益公平分配机制,将土地用途转变所获得的未来收益纳入补偿范围,采取一次性折现、分期支付、土地股份分红、“以土地换社保+工作”等多种方式,提高农民土地补偿收益。二是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在近郊区大力发展都市型农业、精品农业、旅游农业等高产量、高附加值的现代农业,提高土地种养收益;在远郊区推动经营主体创新,激励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规模经营效益。三是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摸清集体土地资产家底,实施“能人治村”战略,带动农民发展土地流转、土地股份、土地银行,加大集体经济对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助。

  新时期,我国强化了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战略,这两大战略是未来促进经济增长和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为进一步释放土地红利和提高农民土地养老收益创造了条件。今年发布的《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和“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预期农民在土地征用补偿、新型种养生产过程中,能获得更多可持续的土地收益和土地保障。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协调发展研究(11&ZD014)”阶段性成果,作者沈毅 中共大连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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