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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陈首春:养老应关注全龄化社区
2014-02-27 09:38:21   来源:   评论:0 点击:

2月19日,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表示,养老地产有养老之名无养老之实,因此不会被纳入养老产业进行管理,也不会享受养老产业具有的相关税收政策优惠。此语一出即引起社会热议。

  

  陈首春先生是养老那些事儿最早的关注者之一,陈先生是养老产业专家,他提到的全龄化社区和我们的研究结果不谋而合,未来养老机构的发展趋势,将不会是纯老人居住的社区,成功的养老项目,如北京太申祥和山庄、北京太阳城等等,都不是完全老人居住和活动的社区,在这些地方养老的老人,不容易有被隔离、被抛弃的感觉,而是在享受养老机构专业服务的同时,可以感受到自己并未远离这个社会,仍然和这个社会融为一体,全龄社区打造的也是类似的概念。

  2月19日,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表示,养老地产有养老之名无养老之实,因此不会被纳入养老产业进行管理,也不会享受养老产业具有的相关税收政策优惠。此语一出即引起社会热议。

  从去年开始,诸多政策红利释放,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本加入到养老产业中,火爆与问题齐发。针对国内养老产业的现状,《中国建设报·中国住房》专访了清华同衡养老产业专家委员会执行秘书长、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养老产业研究所所长陈首春。他认为,养老地产的异军突起也许并不是一种乐观的现象,中国面临的养老问题是一个超大规模和超快速度的老龄化过程,与之配套的全龄化社区应该成为养老产业的主流载体。

  中国住房:目前,社会资本在养老产业上纷纷“发力”,养老地产的概念也越炒越火,你是否看好“养老+地产”的发展模式?

  陈首春:我个人对炒作的“养老地产”的概念持反对意见,我不认为应该大力发展现在被很多人理解的这种“养老地产”。根据近期的预测,到2053年我国3个人中就有一位老人。想象一下,那时候老人将遍布在生活、居住的各个方面。

  养老地产概念更多是指以老年人为主,甚至全部是老人的住宅区,这种住宅和国内老百姓的观念是有抵触的,尤其是远郊大盘打出养老地产的旗号。把老年人集中在远郊,即便是风景优美,也很难得到国内大多数老人的心理认同,这样的住宅,与其说是养老地产,不如说是老人的“集中营”。

  中国住房:你觉得养老产业的发展方向在哪儿?从社区和规划的角度而言,如何才能更好地与地产项目结合?

  陈首春:我一直提倡的是全龄化社区。全龄化社区,即任何一个住宅小区都应该有一定比例的、适合老人的房屋设施,即所谓的适老化住宅或者老年公寓(指持有型的、面向健康老人的公寓)。同时,还应该配建养护中心或者其他老年服务机构。这种情况下,不管空巢、失能、失独老人,都可以就近选择老年机构居住。全龄化社区实际上还是以中青年为主,这样父母和子女的距离比较近,所谓“一碗汤的距离”。

  我建议全龄化社区适老化住宅配比为30%,其中的10%~15%开发商持有,剩下的部分选择销售,以商品房的方式卖掉。小区内配建的养老机构,从我们调研的情况来看,规模在一万平方米左右为宜,200~250个床位是最适度的规模,兼顾了日间照料、“喘息服务”(即给居家老人的子女在照顾长辈过程中一点“喘息”时间———暂时将老人送到养老机构,由专门人员服侍几天后,再由其子女接回家继续照顾),以及为居家养老的老人上门服务等功能。所以,集结普通住宅、适老化住宅、养老机构的全龄化社区,在中国可能更人性化。

  除了全龄化社区,从城市规划的角度来说,最理想的是老年友好型城市片区。需要注意的是,不像孩子到了适龄年龄就应该入学,衰老,是一个逐渐且无形的过程,弄明白了这一点,才能布局符合这一过程的城市规划。很遗憾的是,目前在国内没有一例以这样的理念和方式做过规划。

  中国住房:与房地产企业的高调形成反差的是,一些民营养老机构陷入投入高运营难的尴尬,他们的问题在哪儿?

  陈首春:以北京的民营养老机构寸草春晖为例,其运营成本高主要是物业租金高。另外,不仅有租金成本,由原来的宾馆改造而成的寸草春晖,还付了一笔转让费。现在其租金成本占到支出的40%~50%。除去租金、装修等建设成本,养老机构的运营成本2/3甚至以上是人工成本。

  养老机构面对的竞争对手主要是经济型宾馆,因为连锁酒店能承受的租金大概是养老机构的两倍,所以房东宁愿租给连锁酒店,这也是养老机构推广受阻的主要原因之一。

  所以,建议政府做养老用地的专项界定,界定某些地块、某些建筑只能做养老用途。养老机构和其他行业比是没有竞争优势的,这样就会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养老产业。

  中国住房:一方面是民营养老机构“夹缝中生存”,一方面是有些公办养老院大排长队,你觉得未来有没有一个“出口”来平衡这种情况?

  陈首春:大家愿意选择公办养老院主要还是因为收费低。但目前的普遍情况是,老人入住养老院没有任何补贴,所以他们宁愿去医院拿药。

  日本和韩国所推行的介护保险制度,我国将来可能会有所借鉴和尝试,但绝不会照搬。在日本、韩国等高福利国家,介护保险是一种强制保险,它是社会保险的一部分。日本要求从40岁开始,必须要上介乎保险,65岁退休后,根据失能程度分为7级,有不同比例的赔付,并且由统筹基金支付老人入住养老机构的费用。如此一来,个人要负担的部分就降到了低水平,结果就是较贵的养老机构也有人去住。目前,青岛正在做类似尝试。

  未来有可能会增加一个险种。我国的医保是有节余的,我认为不妨拿出一部分资金,装在和养老有关的篮子里,不仅会减少医药资源的浪费,又能减少老百姓的的支出,会有利于养老机构的发展。

  中国建设报实习记者 杨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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