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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居家养老服务需要小区化
2014-04-14 11:09:37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了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服务需求,很多街道乡镇在社区开设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助餐服务点、活动室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很受老年群体欢迎,都说这样的服务机构越多越好、越近越好。

  

  为了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服务需求,很多街道乡镇在社区开设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助餐服务点、活动室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很受老年群体欢迎,都说这样的服务机构越多越好、越近越好。据了解,去年上海全市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有340家,助餐服务点有533家,老年活动室更是有6000家,各街镇基本实现了覆盖。

  但由于服务项目设计不合理,或地理位置偏远等,也造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利用上冷热不均。一些日间服务中心人满为患;也有一些社区设施门可罗雀,甚至是铁将军把门。

  上海全市共有208个街道乡镇,按照街镇平均,日间服务中心大约1.6个、助餐服务点2.7个,多数集中在市区。上海的街道人口少则几万人,多则几十万,乡镇的面积更大,每个街镇设一个中心或几个服务点显然不够。据观察,能够利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大多数为居住在周边的、行动比较方便的老年人。按照设施配置的初衷是要优先保证高龄、失能、无子女老年人的需要,但在缺少专门接送车辆和人员的情况下,让老年人自己过来就必须考虑社区养老设施的就近配置。

  据专家研究,老年人步行到服务设施的最佳距离应该是10分钟左右,按照老人步幅,大约1000步。某中心城区的街道开设了5家日间服务中心、4家助餐服务点,打造了10分钟为老服务圈,深受周边老年人的喜爱,设施利用率很高。而部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选址还达不到这个标准。

  要想解决老年人的就近服务的需求,要在规划上下功夫,努力实现居住小区就地配置服务资源,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小区化”。“小区化”就是按照适当的老年人口、多样化的服务需求、10分钟左右的物理距离合理配置社区养老服务资源。“小区化”是养老服务发展的新趋势,台湾地区将“小区式照护”作为方向,鼓励在小区设置各类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日本在居住小区重点发展小规模多功能的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开设10人左右规模的、针对失能、失智老年人的日托、临托等服务。

  按照2006年修订的《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居住区分为居住区人口规模一般为5万人左右,居住小区为2.5万,街坊级0.4万人共三个级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根据上述标准相应设置。如每个居住区设4000平米的养老院,居住小区设1000平米托老所,街坊设320平方米的老年康体室等。在实际操作上部分小区难以落地。据分析一是公建配套费没有养老设施这项,开发商不愿意无偿提供场所;二是市中心旧区改造增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难度增大,可利用的设施资源越来越少。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各地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本市也在研究制定《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争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全市有规划、在区县、街镇能落地,逐步在城镇地区实现步行10分钟社区养老设施覆盖,农村地区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至少集中设置1所社区设施,让老年人就近得到优质的服务。(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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