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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北京:养老机构设立仍需前置审批
2015-02-03 16:45:48   来源:   评论:0 点击:

“再等等吧,只能这样。”


  导读:如果连一件合情、合理、合法,而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常务会议上做的决策、国家工商总局也专门发文的事情,都需要去找关系、走后门,那将是一个大大的杯具。联盟有足够的资源去找更高级别的领导来协调这个事情,但是我们希望,能够按常普通人的方式来办,这样我们可以更加深刻地理解,欲从事养老服务业和正在从事养老服务业的朋友们的感受,我们是同一条战线上的,是为解决老龄化问题,为发展养老服务业而努力的。当遇上主管部门连常识问题都搞不明白的时候,比如北京昌平工商分局,非要将养老服务等同于养老机构,令人很无语。及时落实好国务院的决策,解决些具体的问题,比什么都重要。非常感谢《中国房地产报》关注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感谢李栋记者亲身体验、现场调查,养老服务业的发展,需要象这样有社会责任心,有使命感的记者来关注。

  ■中国房地产报 记者 李栋 北京报道

  “再等等吧,只能这样。”北京市工商局昌平区分局一办公人员说。

  中国健康养老产业联盟秘书长蒋洪卫想要成立一家养老服务公司,从2014年6月开始,他已经为此奔波半年多,但依然没有把手续办妥。

  2014年8月19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等90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实行先照后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2014年8月21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文件(工商企字〔2014〕154号)要求落实国务院决定。

  2014年8月12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决定将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2014年11月24日,国务院再次发文(国发[2014]50号),将8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

  两份文件共计将113项前置审批事项调整为后置审批。在国发[2014]50号文件中,记者看到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已经调整为后置审批,但未发现对养老机构设置审批的调整。

  在没有详细文件下发、养老机构设立仍需前置审批的情况下,蒋洪卫调整了经营范围,包括居家养老、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务(不含餐饮、医疗服务),但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名称中有“养老服务”的字眼,就等同于养老机构,仍需前置审批。

  “总理都说了养老机构设置可以由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为什么到现在还不落实?再说,养老服务不等于养老机构,养老服务公司为什么也要前置审批?”蒋洪卫表示很无奈。

  台州颐养园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总裁王文彬认为,虽然总理明确表示养老机构设置前置审批要改为后置审批,但政策落实会有一个利益博弈过程,在此期间,企业只能依靠各自沟通能力和技巧去取得突破。

  “等”

  2014年8月19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等90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实行先照后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一直没想通前置审批的好处,主张规范审批程序,可同时申请。

  所谓前置审批,是企业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只有通过专项审批之后才能获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从事正常的经营。

  具体到养老机构,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前先要获得卫生防疫部门、环保部门、消防部门的审批,也就是“先证后照”,要有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

  整个流程走完,往往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乐成养老投资总经理高峻松在筹建双井恭和苑项目时,用了1年的时间办理各项手续。

  2014年6月蒋洪卫去国家工商局昌平区分局登记注册养老服务公司,被告知需要前置审批。在一番跑动后,手续办理进展不大。

  2014年8月19日看到李克强在其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表态后,蒋洪卫又去昌平区分局登记,工作人员表示并不知道该情况。

  国务院在2014年8月12日和11月24日的文件中确定了共计113项前置审批事项调整为后置审批,但并不包含养老机构的设立。

  目前,距李克强在8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决定已近半年时间,落实决定的文件仍然看不到踪迹。

  无奈之下,蒋洪卫找到一家代理注册公司帮忙办理登记手续。该代理公司经理尹女士表示,养老机构的设立手续非常烦琐,代理公司很少接这样的业务,“代理费用从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

  在北京昌平区综合行政服务大厅,一位何姓登记科长告诉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工商局只是按文件行事,113项不包含养老机构的设立,只能前置审批,“再等等吧。”

  养老服务等同养老机构

  在蒋洪卫看来,自己想设立的是养老服务公司,不涉及为老年人提供餐饮和医疗服务,不属于养老机构,不应该执行前置审批。

  工商局昌平区分局工作人员告诉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除非是提供家政服务,名称改为家政服务公司,不然只要是养老服务公司就等同于养老机构,仍然需要前置审批。

  “核名已经完成,就是养老服务公司,经营范围包含居家养老、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务(不含餐饮、医疗服务),但类似的经营范围其他区工商局都批了,就是昌平不批。”

  唐钧对此评价,养老服务是个大概念,有养老机构、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的区别。

  王文彬的颐养园养老服务公司正在全国布局,从2014年2月份开始,王文彬开始筹建北京颐养园养老服务公司,由于名称中有“养老服务”的字眼,王文彬先是被东城区工商局拒绝后置审批,又被朝阳区工商局拒绝。最后,2014年9月,在海淀区,凭借与民政等部门的良好关系,王文彬成功在海淀区登记,执行的是后置审批。

  记者查找到诸如北京清檬国际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中民华夏养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美龄养老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等养老服务公司的工商资料,其注册地在北京市各个区都有,经营范围广泛,都不涉及集中养老,均在2014年8月12日之后在工商局登记成功。

  对此,何姓科长的回应是这些养老服务公司都是先取得了审批,工商局才予以注册。

  在仍然实行前置审批的情形下,能否取得后置审批实际上成为企业政商关系与行业资源的展示。有强大“关系”的企业能让民政部门向工商局口头“招呼”,从而实现后置审批。

  “政策落实会有一个利益博弈过程,在这期间,企业只能依靠各自沟通能力和技巧去取得突破,否则仍需前置审批。”王文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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