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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经营性养老产业用地以租赁为主
2014-04-08 10:16:55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合肥市要求,严禁土地出让与BT、BOT等建设项目捆绑,从严控制商住用地出让与工业、文化、旅游、商贸市场等项目捆绑,严禁政府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土地一级开发。

  

  从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的信息,没看到国家要求的大力支持养老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看到的是对土地转让收入的强调,唯一看到的鼓励,是以招标拍卖挂牌转让取得土地,这基本上没有考虑到养老的公益性,国家机关都不适当考虑养老的公益性,再要求社会资本去考虑养老的公益性是否有些欠妥?我们认为,不论养老的经营主体是经营性的还是非经营性的,只要是从事养老的机构,都应该得到实际的支持,包括养老产业的补贴和各项优惠政策。

  记者从合肥市国土资源局获悉,在国家节约集约用地试点市合肥市,今后将严格经营性土地供应管理,其中经营性养老产业用地以租赁为主,鼓励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出让土地,且出让参考价不得低于土地收储成本。

  据了解,合肥市将严格经营性土地供应管理,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经营性土地(含商品住宅、商业、办公、旅游、娱乐用地),严格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经营性养老产业用地以租赁为主,鼓励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出让土地。

  合肥市要求,严禁土地出让与BT、BOT等建设项目捆绑,从严控制商住用地出让与工业、文化、旅游、商贸市场等项目捆绑,严禁政府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土地一级开发。严禁以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向不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主体供应土地。

  土地出让金管理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单宗土地出让金,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价款的50%,分期缴纳的余款1年内缴清。市、县财政和国土部门每季度应将土地出让金(含违约金)的缴纳情况在政府网站和当地主要媒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合肥市在完善土地供应价格体系方面也作出规定,经营性土地出让参考价,应依据市场评估结果,经市土地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其中,经合肥市招商政策认定小组认定的现代服务业用地出让参考价可按不低于市场评估价的60%确定,但不得低于基准地价和土地取得成本。养老产业用地出让参考价不得低于土地收储成本。(新华网 记者 姜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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