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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居民反对中止损失数百万的养老院,事情是这样的
2017-02-02 19:03:15   来源:   评论:0 点击:

2017-01-15 养老那些事儿

 

资料配图

 

  近日,一则名为“一封向领导紧急求救信——筹办金领颐养院情况汇报”的帖子在网传开来,文中所说的金领颐养院究竟何去何从,网上也有多个说法。真相究竟如何?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梁溪区区政府进行了采访。

  61岁的刘锡贤在亲友支持下,抱着“抱团养老”的想法,租赁了中桥乐购超市旁一块地产,想在此开办养老院。刘锡贤在网络上发布的说明显示,该地产原已出租,开了一家宾馆。而据记者了解,该处的土地所有权归原南长区教育局所有。2015年11月14日,刘锡贤与原宾馆法人协商转让事宜,并付款给原宾馆法人248万元。当年12月17日,其又与原南长区教育局签订租赁协议,租赁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年租金50.8万元。

  然而,金领嘉园1号的住户们得知要在小区里开办养老院,大家一致反对,联名上书要求政府给个说法。居民马先生说:“买房时,开发商说这块地是教育用地,以后要造幼儿园,国土局也回应教育用地不能挪作他用。”他还表示,幼儿园一直都没建出来。梁溪区教育局就居民反映的情况,也作出了答复,金领嘉园1号系金领嘉园配建幼儿园,2006年7月交付原南长区教育局,但因周边已有江苏省优质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各1所,所以“幼儿园一直都没启用”。教育局一位分管领导说:“两年间,有11个孩子需要入园,考虑到教育资源优化配置,我们向相关家长提供了两所金领嘉园附近的幼儿园进行选择,之后这11个孩子都有了妥善安排。”

  土地闲置两年后,原南长区教育局考虑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问题,于2008年10月起将金领嘉园1号出租给和平商务宾馆。2015年12月,原承租人申请停止租赁。现承租人刘锡贤于2015年12月与原南长区教育资源管理签订租赁合同经营使用,租赁期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去年5月,房东梁溪区教育局收到国土资源局开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通知书》认定原南长区教育局未经批准,非法出租金领嘉园幼儿园用地,并责令其整改。教育局分管领导说:“因为考虑到租赁这一事实的确违反了国家规定,我们立即停止了和平商务宾馆的经营,拆除了宾馆招牌。同时,我们函告刘锡贤要求解除合同,并愿意就单方解约这一行为作出合理补偿。”

  小区内开办养老院,遭到居民的全力反对,金星街道办事处于上月8日召开了行政调解会。会议纪要显示,7名金领嘉园居民代表全票否决,并充分表达了全体业主不同意开设养老院的意愿和理由。据了解,梁溪区教育局联合民政、街道、规划、国土等多家部门,已与刘锡贤进行了40多轮协商,并给出了三步解决方案:一,解除相关租赁协议,区教育局愿意承担协议约定的相关违约责任;二,刘锡贤可考虑向幼儿园、早教等经营方向发展,区教育局将为其提供咨询服务及相关支持;三,区教育局将继续与刘锡贤协商沟通,若仍无结果,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金领颐养院”并未登记在案,“国家虽然支持养老事业,但是考虑到养老、教育的特殊性,开办养老院必须要满足诸多条件,例如必须签订5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外部结构、消防改造、环评等还要通过严格的审查,刘锡贤并未达到相关要求”。

  记者致电联系了刘锡贤,她表示:“投资300多万元打了水漂,现已不想去纠缠到底是谁的错了,只想迅速解决这件事,把损失降到低。”她也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希望政府部门能延长土地的租赁时间,从原来的3年延长至10年,并且承诺10年内不涨价,“这样我可以去找一个教育类培训机构入驻”;或者由政府出面,帮她找到一块适合建造养老院的土地。(来源:江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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